租房迎来美好时代了吗?房产中介有了“11禁区”
导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进一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进一步保障了租房者的权益,加大了对房地产中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深圳,有多少人租房?
相关部门的房屋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深圳共有各类房屋65万栋1100多万间(套),其中宝安、龙岗两区房屋量约占全市一半。全市约有1200万非深户人口住在700多万间(套)出租屋内,仅有110多万非深户人口在深圳买房安居。
租房客数量如此庞大,伴随而来的是租房市场乱象的长期存在。
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租房市场进行立法规范,其不仅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还加大了对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首部租赁法规出台,是否意味着租房市场将迎来美好时代?
重点保障承租人权益
被中介忽悠、房东随意提价、“一言不合”就被赶、押金说扣就扣……说起租房那些事儿,租客们总能吐槽各种烦恼。
据了解,目前租赁市场的供应主要来源于个人私房,此外,网上出租房源虚假信息多,中介机构报价虚高,租房中介多为一次性服务,后续合同纠纷等事宜并不参与等,往往让租房客成为最后的受害者。
为有效规范租赁市场,控制房租涨幅,《条例》明确,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支持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据记者了解,目前租房市场上长租现象不常见,一般租赁时期为1年。“租赁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有些租客希望签3年,出租人不一定会同意,因为每年的租金都会不一样。”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客户主任秦敏芳告诉记者,签长期租赁合同,不仅房东不一定同意,有些租客也不乐意。“有些租客刚出来工作,还不太稳定,他们往往不愿意签太长时间,因为若提前离开,租金是不能退回的。”
秦敏芳是中介,同时也是一名租客,她所租的房子就是每年一签,每年租金都会涨200元或是300元。
出租人李越梅认为,若租期超过两年,她一般会在备注中注明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租金。房东牛先生则认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减少了频繁更换租客所带来的麻烦。“在长期租赁合同中考虑增加租金浮动的条款,例如租金每年上浮5%。并规定清楚各项违约事项导致的违约金数额,例如房东临时计划收回房屋出售,则应约定所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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