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华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事项的公示
导读关于深圳市华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事项的公示深注税发[2018]21号 根据国

关于深圳市华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事项的公示
深注税发[2018]2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华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一、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深圳市华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合伙人或股东信息:
庞朝晖,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30609。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信息:
庞朝晖,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30609。
四、其他取得职业资格人员信息:
周为,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76715。
如对上述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反映。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1102室
传真:0755-83878174
电话:0755-83878455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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